京華時報訊(記者裴曉蘭)北京男子韋成駕駛走私套牌奧迪車遇到交警檢查後,衝撞路障躲避檢查,結果碾死協警(本報11月8日曾報道)。近日,市二中院一審以“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”判處韋成無期徒刑,並賠償死者家屬4.7萬餘元。
  現年25歲的韋成出生於北京市,高中文化。2008年11月,他曾因尋釁滋事罪被判7個月,2009年1月18日刑滿釋放。
  法院查明,2013年3月4日零時,韋成駕駛黑色奧迪套牌轎車,行至東城區東直門橋西南側輔路匝道處,為躲避交警檢查,強行衝撞交警設置的道路障礙物,將協助交警檢查的53歲交通協管員焦某撞倒並碾軋,造成焦某顱腦損傷合併創傷失血性休剋死亡。當時,韋成的朋友常濤與韋成同乘一車,案發後常濤將肇事車輛車牌取下並丟棄。
  受審時,韋成辯稱其沒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故意。他說,自己案發前從事音樂方面的工作,做過音樂專輯。今年3月3日晚10點多,他讓常濤賠他一起開車去找個朋友,但是朋友沒找到,次日零時開車返回時遇到交警查酒駕。因為自己的奧迪車是通過朋友買的走私車,經過改裝且套牌,當交警示意他停車接受檢查時,他猶豫是停還是跑。
  “我當時的事業蒸蒸日上,在感情上、工作上壓力也特別大,不想在那段時間出現異常情況。”韋成說,他腦子有點亂,加上以前兩次因騎摩托車摔過頭部,他控制不住自己,準備踩剎車時卻一腳錯踩了油門,先撞上錐筒,慌亂之中好像看見車前有人,但車子很快就開過去了。
  而當時在現場的交警證言稱,從交警發現韋成的奧迪車開始,該車就沒有停過。焦某當時站在安全處置區,負責引導處罰完畢的車輛駛出,並沒有攔截奧迪車,奧迪車直接將正常工作的焦某撞倒。
  法院審理後認為,韋成明知交警在公共交通道路上設檢查點檢查,為逃避檢查,駕駛套牌機動車衝撞檢查點,撞人後加速駛離,其行為已危及不特定人及財產的安全,且客觀上造成了一人死亡的嚴重後果,其行為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,且系累犯,依法應從重處罰。
  常濤在明知韋成故意駕車實施危害公共安全行為的情況下,幫助韋成毀滅案件證據,情節嚴重,其行為已構成幫助毀滅證據罪。鑒於常濤到案後如實供述犯罪行為,有悔罪表現,依法對其宣告緩刑。
  法院一審判處韋成無期徒刑,剝奪政治權利終身。判處常濤有期徒刑1年,緩刑1年。
  >>追訪
  家屬索賠253萬 獲賠4.7萬餘元
  開庭時,死者焦某的妻子丁女士到庭向韋成索賠253萬餘元。丁女士說,焦某原來在工廠上班,後被單位買斷工齡。去年8月底,焦某考試合格上崗當協警,早上8點上班,經常次日凌晨三四點或者清早才能回家,之後休息兩天。“他熱愛這份工作,總教育我們要註意交通安全。”
  丁女士說,夫妻倆多年來為了供女兒去國外讀書,省吃儉用,借了不少外債。女兒為了省錢,出國三年多沒回過家,今年剛畢業準備在國外找工作,“生活好不容易可以鬆口氣,丈夫卻沒了”。
  丁女士索賠的253萬餘元包括死亡賠償金、被扶養人生活費、精神損害撫慰金、留學費用損失等,但絕大多數被法院認定不屬於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受案範圍,不予支持。法院依法判決韋成賠償死者家屬喪葬費、誤工費、交通費共計4.7萬餘元。
  據悉,在案件審理期間,韋成的親屬已代其交納民事賠償款3.7萬餘元。此外,常濤雖然沒有被起訴索賠,其親屬自願補償了被害人親屬5萬元。  (原標題:司機沖卡碾死協警被判無期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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